(01年7月7日沧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梅世彤同志请求辞去沧州市人民*府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沧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梅世彤辞去沧州市人民*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沧州市人民*府副市长向辉代理沧州市人民*府市长的决定(01年7月7日沧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沧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沧州市人民*府副市长向辉代理沧州市人民*府市长。
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利锋辞去沧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01年7月7日沧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利锋同志请求辞去沧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沧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利锋辞去沧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杨浩辞去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01年7月7日沧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沧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杨浩辞去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按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冯艳玲辞去沧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01年7月7日沧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原因,冯艳玲同志请求辞去沧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沧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冯艳玲辞去沧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沧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姚幸福代理沧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的决定(01年7月7日沧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沧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沧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姚幸福代理沧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白振平代理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决定(01年7月7日沧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沧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白振平代理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沧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人员名单(01年7月7日沧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
刘英君的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秘书长职务;
张勇的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正处级)职务;
吴志秋的沧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白长江的沧州市人大常委会财*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曹延龙的沧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袁洪君的沧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任命:
袁洪君为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秘书长;
盖俊杰为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正处级);
邢树*为沧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振全为沧州市人大常委会财*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国强为沧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三、决定免去:
詹鹏的沧州市人民*府副市长职务;
董继华的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丙林的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杨明义的沧州市财*局局长职务;
张力的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严卫的沧州市水务局局长职务;
冯彦宁的沧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毕汝卫的沧州市体育局局长职务;
张培忠的沧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付树新的沧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时金青的沧州市科技局局长职务;
王永梅的沧州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段勇的沧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寇炳谦的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国恩的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张现龙的沧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四、决定任命:
向辉为沧州市人民*府副市长;
宋忠秋为沧州市财*局局长;
刘志明为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立庄为沧州市水务局局长;
曹勇为沧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吴向东为沧州市审计局局长;
许强为沧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李*强为沧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左亚宁为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时金青为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赵宝良为沧州市统计局局长;
王永梅为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赵国元为沧州市体育局局长;
段勇为沧州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冯艳玲为沧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五、任命:
姚幸福为沧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六、任命:
白振平为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七、任命:
陈庆鑫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穆天祥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八、批准免去:
赵广杰的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来源
河北日报、沧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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