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文明办
泊头市爱卫办
关于开展“促创城、干干净净迎五一”活动周
行动的通知
泊镇、各街道、开发区,市直(驻泊)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府开展的“三重四创五优化”和“拆促畅增优”活动要求,进一步提高泊头城区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环境,持续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并结合庆祝建*周年、*史学习教育活动,现决定在全市开展“促创城、干干净净迎五一”活动周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从4月26日起开始至5月1日
二、活动范围
1.城区主次干道、市直各单位办公区和新老家属院;有物业小区、无物业小区。
2.城乡结合部、城区出入口、背街小巷、公园广场。
3.各街道所辖的社区和泊镇、开发区城中村。
三、活动内容
1.对沿街单位商户持续组织开展“门前五包”。
2.对绿化带内杂物、杂草进行清除。
3.对护栏、宣传橱窗、公交候车亭等城市设施的浮尘进行清洗;对楼宇立面进行清洗。
4.对小广告、“牛皮癣”进行清理。
5.对污损的垃圾桶、果皮箱进行清洗、修复。
6.规范门前车辆停放,清除乱拉、乱挂、乱晒物品。
7.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小区、城中村等区域生活垃圾进行清除,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清理积存垃圾,杜绝垃圾乱堆乱放。
8.组织本单位志愿者到责任区开展义务劳动。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周的开展,把此项活动作为献礼建*周年和*史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议程。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带头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准时到包联路段开展义务劳动。
(二)扎实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要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确保活动落地落实。电视台、“泊头力量”“泊头融媒”“泊头*建”等媒体要及时跟踪报道各部门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确保效果。活动期间,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活动周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核实劳动情况,并将活动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对组织动员有力、整治效果好的单位将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不积极、组织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通报批评。
附件:活动周分包公园广场情况一览表
泊头市文明办
泊头市爱卫办
年4月26日
附件
活动周分包公园广场情况一览表
公园广场名称
责任单位
人民公园
市委办
文体广场(文化局楼下)
*府办
运东广场
人大办
运东公园
*协办
市民健身广场(市医院对面)(东)
纪检委
市民健身广场(市医院对面)(西)
人武部
三井广场
组织部
裕华公园
统战部
火车站广场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泊头市分局
注:1.泊镇、各街道、开发区按通知要求自行组织所辖城中村和社区开展活动;
2.城管局做好日常城市保洁;
3.其他市直部门单位按照《泊头市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到分包社区和城中村开展活动周行动。
来源:文明办爱卫办
编辑:田志锋张迪
编审:勾建华崔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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