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深刻汲取山东烟台栖霞笏山金矿“1·10”重大炸药爆炸事故和招远曹家洼金矿“2·17”较大火灾事故教训,强化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要求,不断提高非煤矿山领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结合我市非煤矿山实际情况,市应急管理局在全市非煤矿山领域开展《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以依法查处非煤矿山领域特种作业人员非法持证,无证上岗,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合法持证,提高非煤矿山企业特种作业从业人员依法依规持证上岗的意识为工作目标。重点整治涉及非煤矿山领域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主要类别。突出以非煤矿山企业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非煤矿山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等情况为重点整治内容。
此次治理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
动员部署阶段。
制定关于开展《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进行具体安排,广泛开展宣传。
二
企业自查阶段。
组织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率达到%。
三
执法检查阶段。
市应急局将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查验力度,强化执法效果,严肃处理无证上岗和持假证上岗行为。
市应急局要求各县区、重点企业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强化部门协作。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四是强化执法检查。五是强化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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