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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6/5 18: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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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定点医药机构告知书

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

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将统一切换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期间全市定点医药机构的各项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停机及开机时间

(一)年4月30日18:00时起,全市医保系统停机,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暂停所有医保业务办理。

(二)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经国家和省医保局验收后上线运行,分期分批启动各项医保业务办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做好停机期间宣传及解释工作

(一)各定点医疗机构充分发挥院内医保科的协同沟通职能,做好对院内职能科室及临床科室的*策宣教工作;根据本院自身业务情况,切实落实停机期间在院病人、门慢特病病人就医管理工作。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停机期间来院就医人员的来访、反馈、接待事项。

(二)各定点医疗机构在本院的收费窗口张贴关于本次医保系统切换停机的通知,并及时解答相关问题。

(三)各医保定点药店做好停机期间购药患者无法刷卡购药的解释工作。

三、停机前、停机期间相应工作的处理

(一)本地人员本地就医

1、停机前

(1)已出院参保患者

①普通住院、生育住院、单病种住院、日间手术住院、恶性肿瘤住院:参保患者已出院的必须在停机前完成医保结算;

②意外伤害住院即时结算的参保患者,已经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并出院的,必须在停机前完成医保结算;未经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核通过的,撤销医保住院登记,回参保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手工报销。

(2)在院参保患者

①需要继续治疗的普通在院参保患者停机前完成医保结算,结算后再次办理自费入院;

②根据停机时间自行把握停止办理医保入院登记的截止时间;

③恶性肿瘤、生育、意外伤害以及本次住院费用不够门槛费的,停机前撤销医保住院登记;

④所有因系统切换办理医保结算或撤销医保住院登记的参保患者,需继续治疗的直接再次办理自费入院,待新系统上线后再进行医保结算。

(3)门诊

门慢特病患者,停机前根据病情需要可提前开具5月份用药量;

门诊尿*症患者,停机前根据病情需要可提前开具5月份透析费用。

(4)退费反结

旧系统中存在需反结或退费的停机前处理完成,新系统不允许反结退费旧系统费用。

2、停机期间

(1)出院参保患者

待新系统上线后,按住院先后顺序逐次进行医保结算;未按住院先后顺序逐次办理医保结算的需自费结算到参保地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2)入院参保患者需办理自费入院;

(3)门诊

门诊诊查费、慢性病、重症、尿*症透析、特购药、门诊生育、“两病”门诊用药等,停机期间参保人员需自费结算,待新系统上线后回就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保结算。

3、新系统上线后

需在新系统中完成停机期间出院患者、新入院患者和门诊就医患者的各项医保费用结算。

(二)异地人员本地就医

1、已出院的域外参保患者,全部做医保出院结算;

2、在院域外参保患者,停机前全部撤销医保住院登记,医院继续自费治疗;停机期间,可自费结算后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也可在新医院即时结算。

3、无法撤销医保入院的域外参保患者,待新系统上线后再进行医保结算。

4、异地门诊直接结算业务停机期间自费结算。

四、其他

停机期间及新系统上线后,市本级各定点医药机构对于存在的各类问题请及时联系市医保局信息平台切换应急工作组;各县(市、区)定点医药机构请及时联系所属辖区的医疗保障局信息平台切换应急工作组。

各定点医药机构务必高度重视此次系统切换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加强与医保部门的协调沟通,形成协作畅通的工作程序,确保切换工作顺利完成。

沧州市医疗保障局

年4月26日

沧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

关于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

停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将统一切换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期间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停办及停机时间安排(一)年4月份医保费申报征收工作已经正常停止,5月份相关工作时间另行通知。(二)年4月30日18:00时起,全市医保系统停机,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暂停所有医保业务办理。二、停机影响范围及处理措施系统停机期间,全市各项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主要影响全市职工和居民参保登记、申报缴费、信息变更、关系转移、就医备案、信息查询和医保结算服务。系统停机期间,市医保局将联合市税务局对所有未缴费的医疗保险核定单进行作废处理,待新系统上线开机后,由医保部门重新批量推送未缴费核定单,通过医保—税务平台推送至税务业务系统,缴费人核实确认后继续缴费。参保人员市域内就医购药,先由个人垫付相关费用,待新系统上线后可到原就诊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医保费用结算。参保人如须在停机期间办理出院结算的,待新医院申请直接结算。系统停机期间,办理入院手续的,可在系统恢复后补办医保入院登记手续。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经国家和省医保局验收后上线运行,重新启动各项医保业务办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将在沧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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