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沧州市气象局、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家组联合会商,预计15日午后起,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自北向南逐步转好,污染过程基本结束。按照沧州市大气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沧气领办〔〕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府研究决定,我市于1月15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泊头市人民*府办公室
来源:*府办
编辑:杨金成张昊
编审:勾建华崔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