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市将于3月28日在全市开展大规模人群新冠病*疫苗免费接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种时间和对象从即日起,为辖区内18-59岁的所有未接种新冠病*疫苗的居民(没有户籍要求)进行免费接种。其中,孕妇、哺乳期妇女,严重慢性病、有严重过敏反应,不适合接种,发热或急性疾病等身体不适者可暂缓接种。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有效的武器,为了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如您符合接种条件,请积极配合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的村(居)委会,如实登记有关信息,并根据单位或村(居)委会的通知前往指定接种点进行接种。具体组织工作和时序安排,由单位和乡镇按实际情况统筹推进。
二、疫苗品种和接种程序我市目前使用的是国产新冠病*灭活疫苗,目前推荐的基础免疫程序为2针,期间间隔21-56天,接种部位为上臂三角肌。后续使用的疫苗产品将根据疫苗上市情况及时调整,不同疫苗产品的接种程序和接种部位有所不同,请按接种点告知配合接种。
三、接种现场要求1.接种前,请提前了解新冠病*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并详细阅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接种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做好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接种后,需现场留观30分钟,期间请注意保持接种部位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
四、接种后注意事项1、接种后一周内,请避免接触个人既往已知过敏物及常见致敏原,建议不饮酒、不进食辛辣刺激或海鲜类食物,清淡饮食、多喝水,适当休息。2.根据前期临床试验和紧急使用的相关信息,新冠病*疫苗常见的不良反应与已广泛应用的其他疫苗基本类似,主要为接种部位轻微的红肿、硬结、疼痛等,也可能会出现一过性的发热、乏力、恶心、头疼、肌肉酸痛等,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如发生怀疑由疫苗引起的不良反应,请及时告知接种单位。
泊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3月28日
我市接种点如下,请大家就近接种,后续有新增我们将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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