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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4/23 17:03:00

为保障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泊头市住建局提示广大市民,在住房买卖、交易过程中,要加强风险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一、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的注意事项

1、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不要购买,不要以认购、预订、排号、vip卡等形式支付定金、预付款性质的任何费用。

2、慎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仔细阅读、充分沟通、完整理解所有合同条款。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对承诺事项要求写入购房合同,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将相关款项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中。

4、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这些房屋不属于商品房,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都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

5、不能购买没有完成征收或正在征收土地上的房屋(房号),甚至是还没有建设的房屋(房号),此类售房行为已涉嫌非法集资,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6、房地产开发、建设及销售属于市场行为,业主购买商品房属于经济生活的范畴。如市民不听劝告购买“五证不全”房屋,出现后续问题和纠纷应遵照市场规则依法解决,*府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

二、在购买二手住房时的注意事项

1、审慎选择中介公司,应选择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在住建局备案的房地产经纪公司,优先选择社会信誉优良、服务流程规范的经纪公司。

2、认真核对房屋信息,确定卖方是否与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权人一致,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限制交易的情况,是否属于保障房、小产权房等禁止交易的房屋等。

3、谨慎支付交易资金,买卖双方应当选择通过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划转交易资金,严禁房地产经纪公司或者房地产经纪人员代收代付交易资金。

4、规范交易合同签订,使用合同示范文本,防范一房多卖等行为。要按照真实成交价格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要为省税费而签订阴阳合同,增加交易风险。

三、切勿盲目跟风,坚持理性购房

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违法销售、炒买炒卖等违法行为。建议市民不要轻信、参与各类炒房活动,应根据实际理性购房,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文:住建局

编辑:韩景凤苏丽楠

编审:褚祥虎崔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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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4/23 17: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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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节,沧州市区高速合围区域内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多个县市规定可以在特定时间、特定区域内燃放,一起来看看。

沧州市人民*府

关于在市区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沧*告〔〕67号

为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大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府研究决定,沧州市市区划定区域内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特通告如下:

一、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我市京台高速、石*高速、沧廊(京沪)高速公路合围区域内,禁止在任何时间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二、法纪责任。在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安监、城管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员、干部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在依法处理的同时,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实行有奖举报。广大市民要积极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凡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县(市)可参照本《通告》制定本辖区的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

特此通告。

年11月16日

任丘

任丘市人民*府

关于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任*告43号

为改善人居和大气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的火灾、伤人、扰民等安全隐患,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府相关文件和治理大气污染相关规定,经市*府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我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及时间:国道以东、津保路南绕城线以北、工业东道和京九铁路以西、北海路(国道至工业东道,原国道收费站南米东西道路)以南合围区域内道路,不含国道、津保路南绕城线、工业东道、北海路。年2月15日(农历腊月三十)、2月16日(正月初一)全天,2月20日(农历正月初五)、3月2日(农历正月十五)早7时至晚22时,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省、市*府发布重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二、以下为全天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地点:文物保护单位;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电信、邮*、金融单位;易燃、易爆、剧*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车站、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公园、绿化地带、蔬菜大棚等重点防火区;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周围,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周边60米范围内,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

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所有A级、B级和非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单筒内径大于30毫米、单发药量大于25克、箱(件)总药量大于克的内筒型组合烟花;单发药量大于9克的双响、单发药量大于5克的旋转升空类烟花;铁管炮、拉炮、摔炮、砸炮等敏感度高、安全系数低、危险性大及其他未经批准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

四、全市各级**机关、*府各相关部门、以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一律不得组织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组织、个人一律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五、个人燃放烟花爆竹要做到:避免酒后燃放烟花爆竹;不得燃放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采取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必须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六、对擅自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城管、环保等单位部门责令停止燃放,给予相应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任丘市人民*府

年11月28日

泊头泊头市人民*府关于年度烟花爆竹禁限放的通告

泊*通告〔〕34号

为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结合实际,经市*府研究决定,年度在我市主城区实行烟花爆竹禁限放措施。特通告如下:

一、我市主城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为: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和正月十五,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二、市*府发布重污染天气Ⅲ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三、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予以治安拘留;对未经许可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规定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经查证属实予以奖励。举报、。

泊头市人民*府

年12月29日

*骅

*骅市人民*府

关于实行烟花爆竹禁限放的通告

为改善我市空气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沧州市人民*府《关于在市区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沧*告〔〕6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府研究决定,在*骅市城区及周边区域实行烟花爆竹禁限放措施,特通告如下:

一、禁限放时间。我市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五、正月十四、正月十五、正月十六早7时至晚22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市*府发布重污染天气Ⅲ级及以上预警期间,实行全面禁放。

二、限放区域。在允许燃放的限定时间内,我市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北至北海路、南至新国道、西至新国道、东至津汕高速的合围区域内。

三、禁放地点。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医院、疗养院、敬老院、影剧院、公园、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体育场馆、公众娱乐场所、繁华街道和交通主干道、集贸市场、车站、楼房阳台、绿地;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工厂、仓库、加油(加气)站、液化气站周边米以内及电力、通信线路附近;高层建筑25米范围内、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场所及周边,以上场所在任何时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放时间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或未经许可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均有权向公安、安监、城管、环保等行*执法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单位,按职责权限依法依规从严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行*拘留等处罚。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骅市人民*府

肃宁

肃宁县人民*府关于实行烟花爆竹禁限放的通告

为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改善我县空气质量,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结合肃宁实际,经县*府研究决定,在肃宁县主城区及周边区域实行烟花爆竹禁限放措施。特通告如下:

一、禁限放的区域和时间。朔*铁路、德善街、聚贤街、泽城路(含东泽城、贠家庄)、元礼街(含曙光苑、大五里、梁家庄、梁家屯)合围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每年农历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五和正月十五每天7时至22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省、市、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武垣路、清园街、肃水路、春霖街合围区域内全面禁放。

二、禁放地点。以下场所在任何时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文物保护单位、医院、敬老院、公园、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体育每馆、公众娱乐场所、繁华街道和交通主干道、集贸市场、车站、楼房阳合、绿地;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工厂、仓库,加油(加气)站、液化气站周边米以内及电力、通信线路附近;高层建筑25米范围内、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场所及周边。

三、限定销售、燃放品种。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各零售网点严禁销售未按《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标准生产和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内只允许销售、燃放个人燃放类的C级、D级烟花爆竹。

四、限定销售时间。禁限放区域内烟花爆竹销售时间为每年腊月二十五至次年正月初五,配送时间从腊月二十一开始。销售期结束后,临时零售网点全部撤除。

五、对违反禁限放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本通告自年11月15曰起施行。

特此通告

河北各市规定一览

提个醒

因烟花爆竹造成的安全事故

并不少见

↓↓↓

血淋淋的教训就在眼前

即使能放烟花爆竹的地方

家长也一定要给孩子上好安全课!

觉得有用请点赞!

来源:河北日报、泊头力量、肃宁电视台、阳光*骅、任丘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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