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沧气领办〔〕8号经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家组联合会商,预计1月19日起,近地面风速较小,湿度较高,扩散条件较差,污染物逐渐积累,受辐合作用和周边污染物传输影响,我市将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为减轻重污染过程,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府研究决定,我市于1月19日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具体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另行通知。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提示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企事业单位,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4.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
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1.工业企业管控措施。按照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工业企业严格落实橙色预警减排措施。
2.移动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工业企业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有特殊要求的严格按照减排清单车辆管控要求落实。原则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中心城区、县(市、区)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料场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本市及外埠牌照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本市行*区域内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实施绕行措施,不得进入中心城区的高速合围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承担急救、抢险等任务,挂新能源牌照及本市未更换新能源牌照的新能源汽车除外)。
3.面源管控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禁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和洒水等清洁频次。
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月18日
全市办理婚姻登记暂实行预约制
各婚姻登记处联系方式同时公布
记者近日从市民*局获悉,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全市办理婚姻登记暂时实行预约制。据介绍,我市婚姻登记业务按照“预约办、错峰办”的原则,采取电话咨询、提前预约等方式办理,对登记数量进行调控。在办理婚姻登记业务过程中,婚姻登记当事人不得聚集,要服从婚姻登记部门疏导。陪同人员禁止进入婚姻登记现场。此外,从中高风险地区抵达我市的人员及正处于居家观察期间的市民,要在观察期结束后再去办理婚姻登记;前去登记的市民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须扫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登记大厅办理相关事宜。沧州市各婚姻登记处联系方式任丘市民*局婚姻登记处:河间市民*局婚姻登记处:肃宁县民*局婚姻登记处:献县民*局婚姻登记处:*骅市民*局婚姻登记处:吴桥县民*局婚姻登记处:东光县民*局结婚登记处:南皮县民*局婚姻登记处:泊头市民*局婚姻登记处:泊头市民*局交河镇婚姻登记处:青县民*局婚姻登记处:孟村回族自治县民*局婚姻登记处:海兴县民*局婚姻登记处:盐山县民*局婚姻登记处:沧县民*局婚姻登记处:新华区民*局婚姻登记处:运河区民*局婚姻登记处:南大港管理区民*局婚姻登记处:市开发区婚姻登记处:中捷产业园区民*局婚姻登记处:*骅港开发区民*局婚姻登记处:来源:沧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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