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响节日市场保卫战
春节将至
春节将至,为保障人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幸福的春节,县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织密多维度疫情防控网,围绕“严、督、准、实”,扎实开展春节前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筑牢四大安全防线。
市场监管在路上
01
一是食品安全检查突出一个“严”字
督促餐饮单位落实合法经营和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督促落实“一米线”、“戴口罩”、“手消*”和“隔位坐”等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采购食材及相关产品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拒绝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票证不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制品;不销售、采购、使用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长江汉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类,不购买、使用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证明、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
图为:执法人员开展节前食品安全检查和冷链食品抽验
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各类市场经营单位家次,检查各类进口食品经营单位40余家,组织开展进口产品及内外包装核酸检测余批次,结果均为阴性。对检查发现进口产品实名登记台账记录不完整,冷链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不完整、环境消杀台账、从业人员体温检测台账记录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5份,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
02
二是药品安全检查突出一个“督”字
1月22日,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县75家零售药店开展疫情防控培训,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督导。一是督促零售药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药店必须消*、进店购药必测体温、必戴口罩。购买“两抗一退一止”医院处方,方可销售,并认真核对购药人员信息,询问药品用途,做好购药人和用药人实名登记,并立即上报疫情常态化监测系统。二是督促落实社会责任。要求全县药店春节期间正常营业,严格执行《价格法》,不哄抬价格、不囤积居奇、不价格欺诈、不虚假宣传、不误导消费,保证药品正常供应,满足市民购药需求和健康需要。三是加强督办检查。县市场监管局加大对零售药店的检查力度,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和违法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零售药店47家,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药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
图为:执法人员在检查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情况和药品质量
03
三是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突出一个“准”字
一是对计量器具开展专项检查。联合县公检中心以现场检定、砝码称重的方式对辖区农贸市场、超市经营户电子计价秤逐一检测,检查经营户在用计量器具是否检定合格并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是否存在作弊改装、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行为,集贸市场和超市是否按要求配备了公平复称台。二是对定量包装商品加强监管。以定量包装的食用油、米、面等生活物资和散装称重的蔬菜、水果、食品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的合规性、预包装商品标注含量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称重商品使用计量单位的规范性等,确保消费者购买到放心足量的商品。
图为:执法人员在超市、农贸市场检查计量器具
执法人员共检查7家超市、5家粮油店销售的21种商品,检查结果均合格,检查电子计价秤台,电子秤贴有“强检”合格证,检定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04
四是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突出一个“实”字
一是扎实开展电梯安全检查。针对春节期间人流量较大的商场、超市、宾馆等营业场所,重点开展了电梯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监管,规范电梯的使用、维护保养,有效预防电梯安全隐患。同时督促电梯使用、维护保养单位全面遵守相关规定,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二是扎实开展燃气充装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相关运营企业的营业执照、使用登记证、充装许可证、各类检验报告、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及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切实保障燃气充装安全。
图1为:执法人员查处一起液化石油气非法充装案件
图2为:执法人员在歇马百宁超市检查电梯安全
目前,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8家,下达监察指令5份。查处一起液化石油气非法充装案件,现场查扣液化石油气钢瓶60个,发电机1台,充气枪2套,电热开水器1套,电子秤2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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