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泊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月8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玉竹,副主任刘全福、李国平、苏亚智、温树民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穆春江,市监委、法院、检察院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泊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泊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泊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项和《泊头市人民法院关于刘彦安等14名同志建议任免职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泊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泊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日程(草案)》、《泊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会议日程(草案)》、《关于表彰年度优秀市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泊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泊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草案)》及《泊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有关名单(草案)》、《泊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泊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年泊头市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草案)》及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任命刘彦安、刘晓华为泊头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编辑:田志峰杨梓艺
编审:勾建华崔金明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