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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4/5 22:43:00

沧州市人民*府办公室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河北省气象台联合会商,预计12月2日至4日我市重污染天气将达到橙色预警水平,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区域一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区域二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96号)

要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2月1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继续维持车辆单双号限行措施。

一、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等途径尽快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

二、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三、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四、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五、市区内实行交通管控措施,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和新能源车辆外,海河路、长芦大道、渤海路、迎宾大道(不含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道路,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主城区(含县城)实行非营运车辆单双号限行(限行时段为7:00—20:00,号牌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六、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采取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在现有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减少不低于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七、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八、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强化落实各项抑尘措施;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和原材料运输;料场一律停业,煤场严格落实抑尘措施。

九、增加城市主要干道清扫保洁频次。

年11月30日

沧州市区限行区域

迎宾大道、海河路、长芦大道、渤海路(不含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道路。

*骅限行区域

海丰大街、沧海路、昌骅大街、北海路(不含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道路

任丘限行区域

任丘市国道、北环路、泰山道、北站路合围区域内道路,不含北环路、泰山道、北站路、国道市区段

河间限行区域

诗经路、瀛西街、瀛南路、齐会大街(不含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道路

盐山限行区域

龙海路、银河大街、徐福路、平津大街(不含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道路。

献县限行区域

学府大街,燕京大道,滨河大街,昌盛路(不含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道路。即东西大街、平安大街、中华大街、东至长安大道西至燕京大道、古御大道、东升路,南至中华大街北至学府大街,中华大街从银都到国税局。

东光限行区域

城区惠源路(不含)、致远大街(不含)观州路(不含)、普照大街(不含)合围区域内道路

吴桥限行区域

限行区域为*河路以南(不包括*河路)至钱塘江路,华山道以东至泰山道(不包括泰山道)

肃宁限行范围

聚贤街以西、泽城路以北、状元大道以东、神华路以南、德善街以西合围区域内道路

青县限行区域

青县城区东环路、西环路、南环路、北环路(不含以上路段)合围以内区域

孟村限行区域

朝阳大街以西,武港路以南,津南路以北,兴武大街以东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泊头限行范围

东至国道(不含)、西至永安大街(含)、南至胜利路(含)、北至北环路(不含)围合区域

部分图片来源微言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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