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12时许,泊头市公安局郝村派出所在巡逻时发现一辆红色箱货车可疑,经检查发现装载有烟花爆竹,货主王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烟花爆竹许可证》运输烟花爆竹。
经询问,违法嫌疑人王某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泊头市公安局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案件奖励标准:1、举报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
2、举报非法经营假冒、伪劣、超标烟花爆竹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
3、举报非法制贩烟火药、黑火药等烟花爆竹主要原材料,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奖励。
4、举报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奖励;
5、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案情重大,经查证属实并捣毁非法制贩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奖励。
群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1、举报、-
2、举报信件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