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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沧州市住建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印发《年度沧州市加快县城建设品质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方案》在国土空间规划、老旧小区改造、城市配套大型设施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划。
《工作方案》显示,年沧州县城建设将合理控制建筑高度和容积率,居住用地容积率不超过2.0;同时将加强路网建设,打通“卡脖路”,消除“断头路”;重点实施县城供水、供电、供热等老旧管网改造。
将加快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加大县(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力度,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目标完成率达到70%以上。重点解决小区供水、供电、供热问题,促进二次供水、停车难的问题,试点推进加装电梯工作。整治优化居住环境,引入物业管理服务。完成省市下达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任务,加快棚改续建项目建设。
将优化城市空间适度提高人均生活用地标准,合理控制建筑高度和容积率,原则上居住用地容积率不超过2.0。在城镇组团间和重要生态涵养区建设大型森林斑块,最大限度保留城市中原有的林地和农田。
将提升建筑能效和工程质量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在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推进绿色建材建筑应用。加大对工程项目的巡查暗访力度,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各方主体责任。
将加强县城园林绿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绿地系统布局,构筑生态绿色空间,同时加强绿道绿廊建设,保护利用好自然资源,恢复城市自然生态。肃宁、*骅、东光向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迈进,任丘通过国家园林城市检查,泊头、盐山通过省级园林城市复检,其它县(市、区)开展县城园林绿化提升行动,不断提升园林城市(县城)品质。
将完善公共服务功能落实河北省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导则,统筹布局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医院、养老院等大型设施,优化学校布局和建设规模,合理配置小型文化、体育健身场地设施、街头游园和便民市场,建设县城优质共享的公共服务设施。
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加大县(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力度,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目标完成率达到70%以上。重点解决小区供水、供电、供热问题,促进二次供水、停车难的问题,试点推进加装电梯工作。整治优化居住环境,引入物业管理服务。完成省市下达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任务,加快棚改续建项目建设。
《方案》原文如下:
年度沧州市加快县城建设品质提升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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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域范围
全市县城建设品质提升涉及14个县城(市),包括:
10个县城,4个县级市。
三、主要目标
——健全完善规划体系,开展期限至年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前期工作,适时推动县(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同步编制总体城市设计,加强县城中心区、重要轴线、滨水地区等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完成总体城市设计初步成果和不少于2项详细城市设计、2项以上建设导则(含停车设施导则)。(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府;督导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补齐民生发展短板,开工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7座。完成年度城市公厕建设改造任务,城市(区)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7.2%和96%以上;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低于12%,城市(区)和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城市和县城燃气普及率分别达到96.7%和93.5%以上,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供热率达到89%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府;督导单位:市城管局)
——推进绿色生态发展,县城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以上,按照洁净城市考核管理办法,扎实推进洁净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完成排水防涝易涝点整治和黑臭水体治理。每县(市)新增1条省级园林式街道,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2平方米以上。河间市、吴桥县建成四星级公园。(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府;督导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
——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保质保量完成省市下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年度目标任务,老旧小区改造率达到70%,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府;督导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整治城区容貌环境,对违规设置的城市广告牌匾进行整治提升,消除城区“脏乱差”现象,推行垃圾落地限时制和“一扫全保”责任制,城市和县城机械化清扫率分别达到83%和80%以上;每县(市)启动1个美丽街区、1条精品道路创建工作;开展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完善停车设施建设,规范城区停车秩序,沧州市结合县城品质提升情况,拟定任丘市、*骅市、肃宁县、海兴县为县城品质提升市级试点,其中任丘市、海兴县为省级试点。年拟定河间市、泊头市、吴桥县为市级试点,相关县(市)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府;督导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
四、重点任务
(一)强化规划引领,提升设计水平
1.提高规划设计水平。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国家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和省“五级两规一导则”体系建设工作基础上,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统筹衔接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规划,“多规合一”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海绵城市、综合防灾等各类专项规划,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步编制总体城市设计,深化重点区域城市设计。(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府;督导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等相关市直单位)
2.优化城市空间。适度提高人均生活用地标准,合理控制建筑高度和容积率,原则上居住用地容积率不超过2.0。在城镇组团间和重要生态涵养区建设大型森林斑块,最大限度保留城市中原有的林地和农田。(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府;督导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市直单位)
3.完善公共服务功能。落实河北省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导则,统筹布局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医院、养老院等大型设施,优化学校布局和建设规模,合理配置小型文化、体育健身场地设施、街头游园和便民市场,建设县城优质共享的公共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府;督导单位:市文广旅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等相关市直单位)
4.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加强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展示,提升城镇内涵,彰显地域文化魅力。主动融入和服务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府;督导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大运河文化发展带建设办公室)
5.塑造优美丰富的景观风貌。保护自然格局,优化城市布局形态,规划公共空间体系,塑造富有地域特点、符合时代要求的县城风貌特色。加强县城中心区、重要轴线、滨水地区等重点地区城市设计,控制好城市天际线。传承传统文化基因,吸收先进理念,形成独具特色的建筑风格,打造具有文化特色和历史记忆的公共空间。(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府;督导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
(二)抓好民心工程,补齐发展短板
6.加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以完善道路网结构、增强路网连通性为重点,实施断头路、卡脖路打通工程和国省干道绕城工程,切实提高道路通达性。有条件的县城结合老城旧区更新、新区建设开发,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市*道路新建和改造同步实施无障碍设施建设。编制落实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技术导则,加强停车设施建设,新建小区和公共场所合理配置停车设施,结合旧城改造增加地下停车场建设,加强现有停车资源管理和统筹利用,下大力解决停车难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府;督导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等相关市直单位)
7.加快市*老旧管网改造。结合自备井关停进度,统筹推进供水管网建设改造,强化供水水质检测。有序推进供热燃气老旧管网改造,做好设施隐患排查整治。以解决城区内涝、减轻水体污染为重点,实施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启动雨水调蓄设施建设,完善暴雨内涝监测平台,加快建设海绵型区域,多措并举改造和消除“易涝点”。治理消除城区黑臭水体,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改造不达标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和质量。(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府;督导单位:市城管局)
8.推进生态园林建设。开展至年的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工作,规划要立足于城市发展未来,融入海绵城市、“城市双修”等理念;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绿地系统布局,构筑生态绿色空间,同时加强绿道绿廊建设,保护利用好自然资源,恢复城市自然生态。肃宁、*骅、东光向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迈进,任丘通过国家园林城市检查,泊头、盐山通过省级园林城市复检,其它县(市、区)开展县城园林绿化提升行动,不断提升园林城市(县城)品质。(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府;督导单位:市城管局)
9.提升新建建筑品质。推行设计方案招标或设计团队招标,鼓励由建筑大师领衔重要建筑工程设计,提升各类新建建筑设计水准。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在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推进绿色建材建筑应用。加大对工程项目的巡查暗访力度,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各方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府;督导单位:市住建局)
10.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落实控详规和城市设计要求,对新建小区的建筑体量、高度、立面、色调等要素加强控制,合理配置养老服务、无障碍、充电桩、停车场等服务设施,见缝插绿,增加绿量,同时讲求植物搭配和视觉效果,建设一批高品质生活小区。加大县(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力度,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目标完成率达到70%以上。重点解决小区供水、供电、供热问题,促进二次供水、停车难的问题,试点推进加装电梯工作。整治优化居住环境,引入物业管理服务。完成省市下达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任务,加快棚改续建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府;督导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11.推进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建设一批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的体育场馆,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开展新时代城市社区体育健身示范提升工程、街角体育便民设施建设和健身器材维护更新,新建城乡体育健身设施81处以上。各县(市、区)至少打造一个特色品牌活动,有条件的县(市、区)至少开展一项冰雪活动。(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府;督导单位:市体育局)
(三)改进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水平
12.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综合设置管理执法机构,统筹解决好机构性质、执法人员身份编制突出问题。明确*府主体责任,合理划分城市管理事权,界定管理职责边界,理顺部门职责分工。(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府;督导单位:市城管局)
13.整治城区容貌环境。积极推进“洁净城市”创建活动,高标准编制区域容貌整治设计方案,大力开展市容环境脏乱和空间秩序综合整治,消除城区“脏乱差”现象。全面推广“以克论净,深度保洁”模式,完善道路清扫保洁、巡查考核标准,提高机械化清扫保洁比例。实施绿色施工和文明施工,提高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达标水平。开展城区广告牌匾整治提升行动,强力清除违规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规范治理门头牌匾标识。启动美丽街区、精品道路创建,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按标准建设和改造提升公厕,完善标识标牌和导引系统。(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府;督导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
14.综合治理各类垃圾。加快完善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粪便和医疗垃圾等处理设施,通过“增能力、调结构”,逐步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保留原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功能,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安全处置能力。建设高标准建筑垃圾消纳处理设施,尽快建成投入使用。推进城市粪便与生活垃圾、城市污水、城市污泥等协同处理,实现粪便资源化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城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再利用设施。开展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完善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府;督导单位:市城管局、市发改委)
15.保障设施安全运营。健全市*公用设施运行管理标准体系,完善地下管线、道路桥梁、公共供水、燃气供热、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等市*设施的运行管理标准,增强抵御事故风险、保障安全运行的能力。加大市*公用设施安全监管资金投入,积极推广应用智慧水务、供热智能化管理等智能管控技术,提高市*设施管理运行智能化水平。建立健全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运行安全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府;督导单位:市城管局)
五、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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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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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年7月5日印发
来源:沧州住建局
会议现场
8月6日下午,丹凤县年重点项目谋划电视电话会在县*府六楼会议室召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博出席会议并讲话。
项目谋划会上,县项目办负责同志对年国家经济*策及投资计划安排方向进行了说明,县水务局、招商局、县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竹林关镇等4个部门、镇交流了年项目谋划情况。
会议指出,全县上下谋划年项目的劲头大、氛围浓,呈现了项目体量较大、科技含量较高、产业关联度强、项目发展前景好的特点,但也存在着谋划层次不够高、谋划项目不积极、谋划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特别是在谋划支撑带动全县经济发展的大项目、好项目、优质产业项目偏少,项目的竞争力还不强。
会议要求,县级各部门、各镇办年项目谋划上:谋划的层面上要“大”。在项目谋划上,要做到既能“有中生有”,又能“无中生有”,也能“诱中生有”,项目谋划坚决不能出现空白镇办、部门。谋划的数量上要“足”。各镇办、县级各部门策划项目的数量、投资额度要在年的基础上再增长15%以上,奋力完成明年的投资任务。谋划的质量上要“高”。要采取多种方式,既要进行发散思维,又要进行系统分析和研究,还要评判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可持续性,努力提高谋划项目的质量。谋划的效能上要“好”。对于积极谋划大项目、战略新兴产业项目等优质项目的镇办和部门,县发改局、县财*局等县级部门要优先保障建设资金,予以重点支持。
县直部门分管项目建设的领导在县*府主会场、镇(办)主要负责及经济办公室主任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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