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方面工作:
1、现场执法:共核查企业58家,双随机3家,共出动人员人次。
2、信访工作:新接信访3件,正在处理中。
3、完成第三季度涉氮行业报表
4、中央、省委省*府环保督查回头看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汇总上报。
5、完成了42周质控超范围报告
6、完成污染源超标异常数据周报调查上报
7、本周立案处罚1件;下达告知书7件;下达处罚决定书1个
8、开展“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包联企业帮扶工作,整理汇总记录表,截止目前共帮扶企业家。
9、按照沧州市第二轮大气执法专项行动要求,本周共检查企业18家,问题企业3家,其中立行立改2家,立案处罚1家
10、.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督促乡镇对年新发现散乱污企业按照要求时限完成取缔工作。
11、对用煤企业进行排查。
12、对停限产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情况进行日查夜查并每日上报工作。
二、审批方面:
1、受理环评项目18个,并完成审批项目10个梳理环评档案、公示环评信息(泊头市人民*府、河北省企业环境保护信用信息系统);
2、沧州生态环境局,报辐射周报表及县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情况;3、按发改委要求,“双创双服”*企服务平台报送单位公文、活动等信息,网上解答企业问题;
4、收集整理企业自主验收档案资料;
三、排污许可方面:
一、指导相关企业申报国版排污许可证。
二、向前阶段取得国家版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发放纸质版排污许可证。
三、指导取得《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的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
四、组织开展河北省第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约谈会提出问题验收工作。
五、上报“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
四、自然生态方面:
一是开展了违建项目清查整治和“四区一线”违法违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把本周工作情况报市局生态科。
二是协同农业农村局,按照《关于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项行动,起草《泊头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项行动自评报告》。
三是《泊头市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渉生态环境各项工作任务征求意见和建议,完善后报市发改局。
四是收集整理相关部门和局内科室对《沧州市“三线一单”文本》初稿的意见和建议,报市局环评科。
五、监测方面:
1、医院与污水处理厂污水时行了采样监测。
2、完成我市部分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及数据审核工作。
3、对城区及附近村的散煤复燃情况进行了无人机飞行检查。
4、对我市空气质量进行日报及周报分析。
5、参加了年度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能力考核中COD、BOD两个项目的能力验证考核。
6、在我市汽车尾气路检路查工作中共检查机动车辆,其中柴油车辆,尾气超标49辆。
六、信访稳定方面:
1、完成环境信访案件的日常登记、督办及报送,依法依规有效化解信访疑难案件,切实提高案件化解率和群众满意度
2、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各级*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为确保环境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助力泊头市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制定了建立健全环境领域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工作管理制度
3、深入贯彻沧州市委书记王景武同志关于做好当前信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刘志明书记的具体要求,我局注意源头防范、强化事要解决、严肃考核问责等各项工作
4、按照市联席办的通知要求,准时到群众工作中心陪同市*府领导接待群众来访.
七、宣传教育方面:
1.按司法局要求完成“中国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