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动各级、各部门和工贸企业有效落实《沧州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沧安办〔〕6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各项工作要求,强化“两个主体责任”落实,8月11日至14日,市应急管理局分别在献县、肃宁、河间、任丘、南皮、吴桥、泊头、东光等8个县(市)组织召开了《管理办法》宣贯会。8个县(市)局和重点乡镇安全监管人员、规模以上企业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共计约余人参加。
本次宣贯活动邀请省级安全生产专家蔡爱红老师对《管理办法》进行宣贯培训,从工作责任、标准化与“双控”机制建设、安全生产培训、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生产作业现场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局要参照市局宣贯模式,自行组织对其他乡镇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开展管理办法宣贯,确保全覆盖、无遗漏、见实效,切实提高各级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能力和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来都来了,点个在看再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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