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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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减排措施典型案件的通报
近期,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泊头市分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减排措施企业,特此通报:
一、王武镇泊头市锦徽农牧设备有限公司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停产措施,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案。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泊头市分局对泊头市锦徽农牧设备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未执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减排措施,熔炼浇注环节违规生产,且生产过程中未启用污染防治设施。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泊头市分局对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电炉、生产线进行查封扣押;对该公司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行为拟处罚款十万元;对污染治理设施主要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行*拘留。
二、洼里王镇泊头市益东铸造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停产措施,VOCs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案。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泊头市分局对泊头市益东铸造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未执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减排措施,熔炼工序、浇铸工序正常生产,光氧治理设施未开启。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泊头市分局对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电炉、生产线进行查封扣押;对该公司VOCs治理设施不正常使用行为拟处罚款五万元;
三、开发区泊头市坤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停产措施案。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泊头市分局对泊头市坤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未执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减排措施,电炉有余温,有生产迹象。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泊头市分局对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电炉、生产线进行查封扣押。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泊头市分局
年11月15日
来源: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泊头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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