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府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经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家组联合会商,预计11月18日起,我市将有东北风3-4级,气温逐渐降低,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好转,污染过程基本结束。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府研究决定,我市于11月18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年11月17日
11月18日星期三
限行尾号:1和6
(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限行时段:每日7时至20时(不含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