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泊头市委、市*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厚德梨乡·幸福泊头”--“十佳百星”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试行)》精神,我市从即日起开展“十佳志愿者(组织)”“十佳文明家庭”“十佳巾帼建功人物”评选活动。
评选范围:
泊头市域范围内(含外地来泊工作生活1年以上)的集体和个人。
评选标准:
十佳志愿者(组织):在“河北志愿服务网”实名注册。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创建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等志愿服务工作中,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志愿者。成立两年以上,机制健全、章程完善、管理规范、活动经常、成效明显,具有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的志愿服务组织。
十佳文明家庭: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顾全大局,担当负责,舍小家为大家;在日常生活中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尊老爱幼、孝老爱亲,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友爱互助,学习进取、科学教子,绿色生活、热心公益等,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十佳巾帼建功人物: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基本道德规范,在敬业奉献、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妇女典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广大妇女干部群众;立足本职,创先争优,为推动行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的女性;在新经济、新科技领域涌现出的高知识、高技能女性人才;引导组织妇女参与“巾帼建功”活动,为提高妇女素质、树立妇女典型、营造妇女发展良好环境作出积极贡献的妇联干部。
推荐方式有所属单位或管理部门推荐和自我推荐两种方式。志愿者(组织)向团市委推荐,文明家庭、巾帼建功人物向市妇联推荐,时间为2月23日前。
欢迎有关部门和符合条件的志愿者(组织)、文明家庭和巾帼建功人物典型积极推荐申报!
编辑:杨金成张立梅
编审:孙金亮崔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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