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市人民检察院*组书记、代检察长陈建胜与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办案检察官在村干部的陪同下,来到泊镇宋屯子村,看望慰问小梁一家,并送去司法救助金共计3万元。
案件发生在年7月,当时犯罪嫌疑人张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沿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过程中车辆失控,与前方站在非机动车道上的行人小梁(时年12岁)和其父*某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交通事故,张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这次车祸导致小梁重型颅脑损伤,经鉴定为重伤二级,治疗花费巨大,而犯罪嫌疑人张某因家庭困难仅能支付部分医疗费用。小梁家里也是非常贫困,后续的医疗救治费用根本拿不出,做医院住几天就回家休养了,生活十分困难。
检察院相关人员经走访了解,小梁一家四口人,靠养羊维持生计,爸爸失去劳动能力瘫在炕上,妹妹还小在读书,一家人生活十分拮据。如今小梁重伤,高额的医疗费和后续的营养费用压垮了本就贫困的家庭。
陈建胜同志高度重视,亲自承办此案,并与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共同核实有关情况,明确指示第三检察部要根据案情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同时还要求第三检察部积极与村两委加强协调,争取对其多元救助,解决其今后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村两委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继续结合脱贫攻坚*策,结队帮扶好小梁一家,让其尽快走出困境。
包括小梁一家在内,此次司法救助活动,市人民检察院共救助2户2人,送去司法救助金共计6万元。
来源:泊头检察
编审:石增帅点击阅读原文发布招工求职房屋信息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