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了!
沧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人自主申报、自主缴费,税务机关提供多种便捷缴费模式,由缴费人自由选择!具体征缴*策为:
缴费档次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规定,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为元、元、元、元、0元、0元、元,重度残疾人、贫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可仍按元档次缴费(*府补贴,个人无需缴纳),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年度*府缴费补贴标准为:元、元档次补贴30元,元以上档次,缴费每增加一档,*府补贴增加15元。
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冀医保发[]4号文件规定,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元,财*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元。
征缴时间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征缴期限是1月1日至11月25日。
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集中征缴期是10月10日至12月25日,外出务工春节返乡的农民工,可以延长至年2月25日。缴费期截止后,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在年度内中途参保。中途参保居民(不包括新生儿)需要全额缴纳包括*府补助在内的当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并自缴费到账之日起满90日后方可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未缴费期间和缴费后90日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缴费方式沧州市城乡居民两险征缴采取以下四种模式:代办员代征、银行代征、网上缴费、税务征收。
模式一:代办员代征。由村委会、居委会、学校指定的代办员使用便携式自助终端收缴费款,或由代办员协助缴费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