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
问题(第二十五批)的核查处理情况
年6月25日,沧州市人民*府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河北省协调联络组办公室转交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二十五批)。全部交相关县级工作专班核查处理,要求县级相关单位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核查工作。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县局核查情况进行了复查,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编号D6,群众反映沧州市青县马厂镇伊庄子村中心小学东侧50米处无名再生胶厂,仅在夜间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异味扰民。接到交办单后,青县高度重视,副县长王立新带领青县环保分局长姚增祥、马厂镇镇长霍洪涛、副镇长王建胜等相关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核查,部分属实。举报中所提无名再生胶厂实为青县马厂镇伊庄子汇合橡胶厂,经营者:董克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ELT8G,注册资金50万元。该公司于年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验收,且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其主要从事橡胶制品加工,主要工艺为:原料→检验→脱硫→混炼→精炼→成形→包装入库。年6月5日,省环保厅第五专员办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存在地面未硬化、环境脏乱差等问题,马厂镇*府当即对该厂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并对该厂断电停产至今。6月25日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院内原料未完全苫盖,青县*府当场责令该厂进行整改,目前该厂原料已全部苫盖到位。青县将进一步加大对该厂的巡查,特别是夜查力度,确保该厂在问题整改完毕前不得开工生产。
编号D6,群众反映沧州市新华区小赵庄乡小代庄村东侧沧州市螺旋钢管厂宿舍院内二宝汽车修理厂,经营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噪音扰民。接到交办单后,新华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查。经核查,该举报属实。举报中所提新华区小赵庄乡小代庄村东侧沧州市螺旋钢管厂宿舍院内二宝汽车修理厂,营业执照名称为沧州市新华区顺通汽车维修中心,个体工商户,法人王玉莹,主要经营范围为三类机动车修理、汽车配件零售和停车服务。经现场检查,该维修厂有喷漆作业,由于喷漆房距离居民较近,已责令其停止使用,严禁进行喷漆作业,同时责令维修厂严格规范作业时间,禁止在休息时间作业,避免噪声扰民。下一步,由新华区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该厂作业噪声进行监测,同时加强对该维修厂的环境监管。
编号D6,群众反映沧州市任丘市于村乡侯圪垯村村南朱云年养猪场(存栏头),恶臭污染周边环境;村东朱国新电焊暖气厂,噪声扰民且异味污染周边环境;村北三轮摩托配件厂,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接到交办单后,任丘市委、市*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立即组织环保分局及所属乡镇对反映问题进行核查。经查,该举报问题属实。
朱云年养猪场位于于村乡候疙瘩村东,存栏有母猪10头,仔猪10余头,粪便清理排放至猪舍南侧一蓄粪池内,蓄粪池用塑料布苫盖,执法人员要求猪舍负责人加强管理,及时清理粪便,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朱国新暖气片厂工商注册名称为任丘市腾远采暖设备厂,位于任丘市于村乡候疙瘩村村东,主要生产暖气片,生产设备有切割机1台、电焊机3台,主要污染物为焊接烟气,配套了焊烟吸收装置,但该厂无环保审批手续。于村乡*府已于6月24日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厂进行了拆除取缔。
村北三轮车配件厂工商注册名称为任丘市*泽摩托车配件厂,负责人朱国栋,生产设备有6台车床,从事摩托车配件机加工生产,主要为噪声污染,无环保审批手续,当场责令其限期拆除。
编号D6,群众反映沧州市*骅市*骅港三千吨码头、马冯口码头,物料装卸作业时扬尘严重,且噪声扰民。接到交办单后,渤海新区高度重视,责成*骅港务局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部分属实。经现场检查,三千吨作业码头附近无居民区,不存在噪声扰民问题,但码头湿法作业存在不足,*骅港务局立即对所属沧州渤海新区第一港埠经营有限公司下达《环保整改通知书》(编号:HB002),要求该公司立即整改,码头现场作业全部采用湿法作业(使用雾炮车降尘、洒水车洒水),码头物料堆放全部覆盖。*骅港务局对港埠公司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要求年6月30日前整改完成,确保在以后的码头作业中避免扬尘的产生。
编号D6,群众反映沧州市泊头市金刚中路46号幸福家园小区东医院东侧红旗浴池,经营过程中燃煤烟气未经处理直排,污染大气环境。当地相关部门有通风报信行为。接到交办单后,泊头市高度重视,*府副市长王雷带领环保分局、市场监管局以及所属街道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该举报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该举报反映的两家浴池分别为:海明浴池位于泊头市河西街东侧,有两台加热锅炉,一台为燃气锅炉,一台为生物质锅炉,并安装了除尘布袋;红旗浴池,现为泊头市文成浴池,位于泊头市红旗路中段东侧,该浴池于年12月对其原燃煤锅炉进行拆除取缔,同时安装生物质锅炉。现场检查时,海明浴池锅炉房内有两台锅炉,一台为燃气锅炉,正在正常使用,一台为生物质锅炉,安装了除尘布袋,未使用;文成浴池加热使用生物质锅炉,并配有水除尘设施,屋顶安有布袋除尘器,未发现烟气未处理直排的情况。通过对负责人做思想工作,海明浴池经营者同意尽快拆除该生物质锅炉,现在已联系好水暖工和吊车;文成浴池经营者同意拆除生物质锅炉改造成天然气锅炉,目前,旧锅炉已经拆解,正在安装燃气锅炉。
今后泊头市将加大对以上两家浴池的执法检查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外排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编号X6,群众反映沧州市运河区水月小区7号楼东单元户居民私搭乱建,毁树造院,严重破坏景观带,侵占公共资源;水月小区安置楼门前住户私自搭建鸡窝养鸡10余只,恶臭扰民;水月小区天主教堂南侧住户在院内长期从事宠物狗的养殖及交配生意,恶臭气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接到交办单后,运河区高度重视,水月寺街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城管执法中队进行现场调度核查。经查,该举报问题属实。水月小区7号楼东单元(经核查为西单元)户居民私搭乱建,经做工作,该居民答应自拆(老太太一人在家,等老伴出差回来自拆);水月小区安置楼前搭建鸡窝已做工作,该居民自行将所养公鸡处理;水月小区天主教堂南侧住户在屋外狗笼养狗,现已将所有狗移入屋内,并承诺以后将狗的排泄物自行清理干净。
编号X6,群众反映沧州市青县城南4公里清州镇谭缺屯东、G国道东侧河北科成电路板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原来排入国道边沟或津浦铁路涵洞,现在改排于“配电室”下面的渗井,严重污染地下水环境,此件为带“*”的重点案件。接到交办单后,青县高度重视,县长卢晓东带领副县长王立新、环保分局局长姚增祥、清州镇镇长周维浩、副镇长鲍馗、环安大队长施斌等相关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部分属实。河北科成电路板有限公司位于青县谭缺屯国道东侧,年3月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经环保局审批、并取得排污许可证,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该公司配电室位于厂房西侧,地面有一根白色管子通往配电室实为电缆保护管,配电室下未发现渗井,东侧和津浦铁路之间有一条排水沟,经青县环境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对沟内水质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水内不含重金属,未有超标数据(青环S--)。但核查中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站管网混乱,未做管道去向标识,没有污水处理流程图,青县*府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成经青县环保分局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生产。目前企业处于停产整改状态。
编号X6,群众反映沧州市河间市故仙乡邱故仙村西柏鸣化工有限公司,擅自扩建三氯丙烷、二甲基丙烯酰胺等多条生产线;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生产废水未经处理通过暗管排放,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厂区周围弥漫刺鼻气味,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当地职能部门不作为,充当保护伞,此件为带“*”的重点案件。接到交办单后,河间市高度重视,6月25日晚,河间市*府市长王少杰、副市长马占芳带领故仙乡*府和环保分局主要负责人连夜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河间市柏鸣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河间市故仙乡故仙村西侧约米,法人代表王改生。年5月30日,该公司年产22吨脂肪酸精细化工项目通过了沧州市环保局审批(沧环管[]37号),年1月20日通过河间市环保分局验收(河环书验[]01-01号),年2月22日由河间市环保分局按照化工企业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重新核发排污许可证(PWX-134--18)。该项目产品种类包括2,3-二氯丙烯、2,3,5-三甲基氢醌、1,4-二氧六环、脂肪酸四个产品。目前该公司一期工程建成年产吨2,3-二氯丙烯项目,该项目生产工艺无废水产生。因市场原因该公司未启用三甲基氢醌和脂防酸二条生产线,二氧六环生产线未建设。年6月25日晚21点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二氯丙烯生产线正在生产,该生产线无生产废水产生,冷却水循环使用无外排,未发现通过暗管排放废水的违法行为。厂区内未发现擅自扩建三氯丙烷、二甲基丙烯酰胺等生产线。该公司危险废物为蒸馏残渣和废活性炭,年5月11日该公司通过衡水睿韬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转移蒸馏残渣1.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编号为:1309001709,废活性炭未转移,暂存于危废间。现场检查时生产厂区无异味,但生产车间和原料库房有异味,责令其立即整改,加强车间密闭和无组织排放的管控。河间市将聘请化工行业专家对该公司进行系统排查,提出具体整改意见,河间市将全程督促企业按照专家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编号X6228,群众反映沧州市沧县大官厅乡齐家务村村北李德玉、村南权恒普共4家油毛毡厂,为“散乱污”企业,非法生产,废水未经处理通过暗管排入河道,村书记张树全充当其保护伞;齐家务村谢恩旗(2户)、权润平、权怀三、张恩旭家屠宰场,废水污染周边环境;权运庄、张成林、付忠诚、李西名养猪场,粪便随意倾倒,气味污染;张瑞彬、张瑞起、张瑞普大哥养鸡场,粪便未经处理随意堆放,恶臭扰民;权恒宝两家木炭加工厂,夜间偷偷生产,污染严重,此件为带“*”的重点案件。接到交办单后,沧县高度重视,县长李*强、常务副县长李继昶组织县环保分局执法人员与大官厅乡*府工作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属实。
该村共有油毛毡厂2家分别为:沧州天海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沧县大官厅乡齐家务村村北20米处,主要产品为防水卷材,法人:李宝*(李德玉之子),营业执照号:P。排污许可证号:PWX---18,未发现该企业有废水通过暗管排入河道;河北冠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沧县大官厅乡齐家务村西北20米处,主要产品为防水卷材,法人:权怀德(权恒普之子),组织机构代码为:L-5,排污许可证号:PWX---17,未发现该企业有废水通过暗管排入河道。现场检查时以上两家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但两家企业无治理设施运行记录、无监测计划。
齐家务村谢恩旗屠宰场全称为沧县诚鑫鸡屠宰加工厂,位于沧县大官厅乡齐家务村村南20米处,法人:谢恩岐,组织机构代码:92MA08WOAE7W。排污许可证号:PWX---17。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污染治理设施正在运行。但检查发现该企业无治理设施运行记录、无监测计划。已在该企业排污口取得水样,水质检测结果正在进行中;权润平、权怀三两家屠宰厂无任何手续,已采取断电措施,生产设备均已拆除,已不具备生产能力;齐家务张恩旭屠宰场实际由沧州通达肉食水产公司购进大鸡排、鸡光脖、调理大胸肉等,通过熏煮做成熟食送往集市零售。
权运庄养猪场现存栏生猪头,均为温氏畜牧集团的合同猪,建有阳光晒粪棚、沉淀池,粪便随时清理用于种地;权承林养猪场现存栏生猪40头,个人承包20亩地,粪便随时清理用于种地;付忠诚养猪场现存栏生猪23头,粪便随时清理用于种地;李西明养猪场现存栏生猪22头,粪便随时清理用于种地;张瑞斌不养殖,只从事运输行业;张瑞起养鸡场因张瑞起家人住院,已停止饲养肉鸡一年;张瑞普养鸡场现存栏肉鸡只,有自动化清粪机,类便随机清理用于种地。以上养殖场均离村庄米以外,现场检查时已下达畜禽养殖场现场检查表。
权恒宝木炭加工厂位于齐家务村村西约米处,该炭窑主要生产设备现已全部拆除,已不具备生产能力。另外一家木炭加工厂位于村西米处,该炭窑主要生产设备现已全部拆除,已不具备生产能力。
编号X6233,群众反映沧州市运河区北陈屯村北侧存在多年的垃圾山,有恶臭,至今无人清理,影响市容市貌;运河区金街卖狗市场,占道经营,粪便随意排放,犬吠扰民,曾多次向市、区城管局反映,至今未解决。接到交办单后,运河区高度重视,因该举报涉及运河区小王庄镇和市场街道,已分别交由相关单位进行核查处理。
小王庄镇反馈:接到交办单后,小王庄镇*府高度重视,针对反映的沧州市运河区北陈屯村北侧存在多年的垃圾山,有恶臭,至今无人清理,影响市容市貌,镇*府组织人员对北陈屯村北侧区域进行清查,发现大片垃圾一处,镇*府已安排人员、车辆、设备对该处垃圾进行清理,现正在清理中,预计3日内清理完毕。该举报问题属实。
市场街道办事处反馈:接到交办单后,市场街道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走访调查。经查,所举报的运河区金街卖狗市场,占道经营,粪便随意排放,犬吠扰民,问题属实。目前,宠物店已经将动物移至室内,减少噪音污染;经营活动移至店内,禁止占道经营。督促宠物店及时清理冲刷动物排泄物,打扫门前卫生。今后市场街道办事处将加大巡查力度,做好管控。
编号X625,群众反映沧州市泊头市宋屯子村西侧国道东侧存在多年的垃圾山,占地3-5亩,有恶臭,无人清理,影响市容市貌。接到交办单后,泊头市高度重视,常务副市长王丙林、副市长王雷带领泊镇*府、城管局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问题属实。该处垃圾山占地面积为3-5亩,为原垃圾处理厂遗留未处置垃圾,存量巨大。泊头市城管部门于6月29日开始进场,实施积存垃圾清理工作。目前,共出动汽翻6台、大型挖掘机1台,将积存垃圾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实施无害化处理约35车次余吨。由于垃圾填埋场在填埋过程中发现此处垃圾含土量过高,实施填埋压实作业后,严重影响沼气排放,极易产生沼气爆炸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确保安全,泊头市计划将此处垃圾与市区生活垃圾进行中和后填埋处理,降低安全隐患。原计划每天清理清运垃圾吨,现降低为每天清运处理50吨,垃圾清理清运及处理时间需延长。
编号X6237,群众反映沧州市青县清州镇南拨子村村南养鸡场,恶臭扰民严重;鸡粪堆放点距离村吃水井仅10米远,严重威胁村民饮用水安全。接到交办单后,青县高度重视,副县长王立新带领青县环保分局长姚增祥、清州镇镇长周维浩、副镇长鲍馗联合对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报属实。举报中所提养鸡场实为归洪臣养鸡场,位于南拨子村南,经营者归洪臣,身份证号码019。共计养鸡0只左右,占地面积1亩地。该场负责人对群众反映问题表示认同并积极配合。青县*府当场责令清州镇*府督促该养鸡户及时清理鸡棚粪便,加强通风。目前该养鸡户已立行立改,鸡粪堆放点已清理完毕,消除了饮水安全隐患。
编号X6249,群众反映沧州市沧县张官屯乡张官屯村沧州市冀美林泡沫集团(紧邻张官屯村南吃水井),噪声扰民,刺鼻废气直排,化学废水直排厂内渗井,影响饮用水安全。接到交办单后,沧县高度重视,沧县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张官屯乡*府工作人员连夜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核查该举报为重复举报,部分属实。河北冀美林泡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张官屯乡张官屯村南,南排河的北侧,法人代表为彭志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59。该企业年12月通过沧县环保局审批建设,年10月通过沧县环保局组织的“三同时”验收,并办理排污许可证。该企业主要产品为保温板,主要原材料为可发性聚苯乙烯,主要生产设备为预发机、板材机、切割机、锅炉、蒸汽储气罐、烘干系统等,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材米料→预发泡→粒子熟化→成型→产品熟化→定型→切割→成品,主要污染物为生物质锅炉废气以及发泡、熟化、切割时产生的VOCs气体,生物质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VOCs气体经集气罩收集后,利用光氧催化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该企业的监测报告显示废气以及噪声均达标,且该企业周边并无居民。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治污设施运转正常,厂界并无明显异味,也无化学废水产生,厂区内有一眼井,是企业生物质锅炉补水以及工人生活用水的主要来源。但发现该企业无布袋除尘器更换记录,没有制定检测计划。已责令该企业制定布袋除尘器更换记录和检测计划。
编号X6255,群众反映沧州市任丘与河间交界处国道吕广信泡沫保温板厂、任丘市兴创泡沫保温板厂(法人代表李幸),无环保、消防等手续,违法生产,非法排污,污染严重且有安全隐患。两企业常以停产方式逃避检查。接到交办单后(该举报与第二十三批编号X6252的举报问题相同),任丘市委、市*府高度重视,已于6月24日,组织环保分局及辛中驿镇*府对问题进行核查。经查,问题部分属实。举报中所提两家企业均有环评手续,主要产品为泡沫板,生产工艺为原料(聚苯乙烯)→预发泡→二次发泡→模压发泡成型→干燥→成品。主要污染物为废气。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原料和生产车间已封闭,但存在出料口上方集气罩效果不佳,没有软帘;原料及半成品堆放混乱,没有区域划分等问题。当场要求其一周内限期整改,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现正在整改中。
沧州市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整改专班
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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