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级气象、生态环境部门会商,预计12月17日起,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逐渐改善,污染过程基本结束。按照沧州市大气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沧气领办〔〕号)要求,经市*府研究决定,我市于12月17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非营运车辆禁限行措施一并解除。
泊头市人民*府办公室
年12月17日
泊头的司机朋友们,面对限行常态化,你如何面对!还在每天为忘记限号导致车辆违章担心嘛?现在属于泊头人的智能限号提醒来了!只需简单几个步骤,从此告别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