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道路运输
长春严查客运“黑车”“黑户”
[导读]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从即日起至7月25日,长春市交通、公安等单位联合开展道路运输市场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整治内容包括:严厉打击非法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出租车客运等运输经营活动的“黑车”、“黑户”,严厉查处客运市场存在挂靠经营或者客运企业“只挂不管、只包不管”的经营行为。
4日,从长春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从即日起至7月25日,长春市交通、公安等单位联合开展道路运输市场集中整治百日行动。
整治内容包括:严厉打击非法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出租车客运等运输经营活动的
黑车
、
黑户
,严厉查处客运市场存在挂靠经营或者客运企业
只挂不管、只包不管
的经营行为。
依法查处道路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线路、班次运行和站点停靠;客车站外兜圈揽客或者站外候客;未明码标价或伪造票价表;未在浮动票价范围内售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依法查处客运包车异地经营;伪造、涂改包车标志牌;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凌晨2-5时不停止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依法查处公交车甩客、拒载、擅自停靠、车况差、车容车貌不整等行为。依法查处出租汽车拒载、甩客、绕道、不使用计价器、强行拼载、索要高价等行为。依法查处驾驶员存在超员、超速行驶和酒后、疲劳驾驶;不正确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提示旅客系安全带等违法违规行为。
集中整治行动过程中,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对违法经营行为实施行*处罚的同时,将违法经营行为记入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对屡教不改的违法经营者要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或者部分经营范围。公安部门要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尤其要重点打击长期从事非法运输经营的
团伙
和欺行霸市、价格欺诈等涉嫌犯罪的行为。物价部门对运输价格违法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合调查,搜集证据,依法实施行*处罚。
本月起专项整治
公交司机营运过程中吸烟打手机
为规范长春市公交车经营行为,提高公交车营运服务质量,本月起,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将开展公交车营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驾驶员甩客等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此次整治行动的重点内容包括对未取得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及涂改、伪造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行为予坚决打地击;对无从业资格证或者安排无证人员从事城市公共客运驾驶活动的行为进行整治;对未随车携带车辆运营证、从业资格证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规范。对驾驶员是否有安全教育考核卡并取得合格证进行检查,并依据相关法规予以处理。
对以下违规营运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转让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经营许可的;擅自变更城市公共汽电车路运营方案的;擅自暂停、终止经营的;批准暂停期间,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未按照核定线路、价格、站点、车次和时间运营的;车辆不能正常行驶时,未安排乘客免费换乘同线路同方向车辆或者后续车辆从业人员拒载的,拒绝持优惠证乘客乘车行为的;城市公共汽电车甩客、站外上下客、滞站揽客等。对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吃零食、吸烟、接打手机等行为进行规范,对不提示为特殊人群让座等进行整改。
公交车安装气怪声喇叭将责令拆除
同时,对使用报废车辆从事运营的,依法予以严惩;对安装的气怪声喇叭责令拆除。对车内没铺防滑垫、没安装扶手防凉设备、座椅不齐全、未安装暖座椅、座套及套帽不齐全干净、车内暖风系统不能正常使用、未安装语音报站器、IC卡机、投币箱、卫星定位系统及视频监视器、线路站点站牌不规范等情况进行整改。
对车内无线路走向示意图、服务牌、乘客须知、服务监督电话、禁烟标志、企业名称、老病残孕席、禁止向车外抛物标语、线路牌、交警辖区标志和本车车号板等情况依规以督促完善。5月6日至5月10日,各公交车企业进行自检自查,制定整改措施,按期整改。5月11至5月底,综合执法支队等管理部门采取逐线检查的方式开展集中整治。在整治期间也将进行暗访跟进,对发现的违规行为核实后将依法进行处罚。对需要整改的企业要及时开据《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在到期后及时复检,复检不合格的依法予以通报、吊销许可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