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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4/23 20:16:00
                            

11月6日,小泊头司法所走来一位老大娘,要申请调解,请求司法所一定要帮助她。司法所调解员赶紧接待老婆婆。

经了解:老大娘家住泊东村,是低保户,妹妹家住泊西村,是退休工人。家有一百岁的母亲,姐妹俩在赡养母亲的问题上产生矛盾,两村委会多次出面说和,但未能解决矛盾。

为尽快解决此事,小泊头司法所立即向所属村委会了解情况。接着找来老大娘的妹妹进行进一步了解与劝解,于情劝说其要适当考虑大姐是低保户,家庭生活条件困难。在赡养母亲的事情上,要多照顾大姐,多对母亲尽赡养义务;于法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相关内容。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经济上供养有扶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要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赡养费用。

调解员把重点放在赡养纠纷的履行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多次上门对姐妹俩进行耐心细致地疏导、教育工作。不断从社会公德、伦理道德等方面,对她们进行教育,以案释法,劝说她们要重视亲情,善待老人。

最终,在司法所和两个村委会调解下,老大娘的妹妹表示愿意每月支付元给老大娘,由老大娘负责照顾母亲平时的生活。司法所现场出具调解协议书,解决了姐妹俩母亲的晚年生活问题,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该纠纷调解成功后,司法所进行回访,双方都履行了调解协议。

(小泊头司法所供稿)

原标题:《小泊头司法所:赡养母亲起纠纷耐心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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