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感谢范法官,你们辛苦了,拿回自己的钱,我太高兴了……”当被执行人在签字落笔后,申请执行人紧握执行局干警的双手,满怀激动地说到。11月5日,泊头法院执行干警范金旺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在年1月27日,柴某向赵某提出借款10万元用于经营,后柴某与赵某达成借款协议,借款10万元整,约定借款期限6个月,利息每月元,但是柴某到期违约。赵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泊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出具调解书后,柴某仍未全部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赵某就剩余借款6万元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范金旺了解到,被执行人柴某确实存在一些经济困难,经与双方多次深入沟通,耐心调解后,双方都愿意做出让步,同意和解,赵某主动提出柴某可以先行给付2万元,剩余借款由柴某每月支付元,并主动免除了柴某部分利息。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柴某当场将2万元整交付给赵某,该案顺利和解结案。
该起案件经过执行法官多次耐心调解后当场履行,充分展现了执行干警司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和执法办案的深厚功底,执行干警通过采取“背靠背”、“面对面”调解的方式,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在最短时间内有效化解了纠纷,充分展现了执行公正、效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借钱不还引纠纷执行法官释法明理促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