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强化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工作,特提醒广大居民朋友:
自7月10日以来凡到达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沧返沧;已来沧返沧人员和确需来沧返沧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抵沧后2小时内向所在村(居)委会和单位报告登记。按照村(居)委会统一安排,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好防控措施。
自7月22日以来,有省(含京津)外旅居史人员,抵沧后3小时内向所在村(居)委会和单位报告登记。按照村(居)委会统一安排,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好防控措施。
各县(市、区)防控电话
沧州市防控办:-
沧州市疾控中心:-
东光县防控办:-/
沧县防控办:-
任丘市防控办:-/
青县防控办:-
河间市防控办:-
泊头市防控办:-
海兴县防控办:-
献县防控办:-
吴桥县防控办:-
南皮县防控办:-
黄骅市防控办:-
肃宁县防控办:-
盐山县防控办:-
孟村县防控办:-
运河区防控办:-
新华区防控办:-
渤海新区防控办:-
中捷防控办:-
南大港防控办:-/
开发区防控办:-
高新区防控办:-
来源|沧州卫生健康
编辑|靳东凯
责编|林文利
初审|李飞
终审|孙涛
原标题:《来沧返沧的朋友注意了!这些问题你一定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