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除夕至大年初三,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查处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案件起,行政处罚人,其中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起,治安拘留人,其他涉烟花爆竹案件12起,行政处罚15人。
春节期间,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此,希望广大市民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不销售、不购买、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健康安全文明欢度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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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