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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7/29 1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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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0月24日午后至25日,受新一轮较强冷空气影响,空气质量自北向南改善。结合市气象、环保部门环境空气质量研判会商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10月25日6时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非营运车辆禁限行措施一并解除。

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0月24日

任丘

任丘市人民政府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告

接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10月25日6时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非营运车辆禁限行措施一并解除。

任丘市人民政府

年10月24日

海兴

献县

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农场,县直各单位:

经市气象、环境部门联合会商,预计10月24日午后至25日,受新一轮较强冷空气影响,空气质量自北向南改善。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我县于10月25日6时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非营运车辆禁限行措施一并解除。

生态环境局于预警结束后1日内将应对工作情况总结报市大气办。

下次禁限行时区域由原来的长安大道延至献王大道、学府大街、燕京大道、中华大街、(不含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道路。

河间

河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区办、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沧气领办[]号)通知要求,预计10月24日午后至25日,受新轮较强冷空气影响,空气质量自北向南改善。经河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批准,决定于年10月25日6时解除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非营运车辆禁限行措施一并解除。

河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10月24日

泊头

泊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0月24日午后至25日,受新一轮较强冷空气影响,空气质量自北向南改善。结合市气象、环保部门环境空气质量研判会商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10月25日6时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非营运车辆禁限行措施一并解除。

泊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0月24日

吴桥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0月24日午后至25日,受新一轮较强冷空气影响,空气质量自北向南改善。结合市气象、环保部门环境空气质量研判会商情况,经政府研究决定,我县于10月25日6时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非营运车辆禁限行措施一并解除。

年10月24日

来源:沧州发布、泊头交警微发布、河间周报、献县交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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